胡炜哲,男,汉族,1971年5月出生,河南许昌市人,研究生学历,1988年3月参加工作,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现任中共叶县县委常委,叶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、副书记。
1988.03—1999.12 新华区人大工作(期间1993.03——1995.07在平顶山师专法律专业学习)
1999.12—2002.04 新华区焦店镇党委组织委员
2002.04—2003.06 新华区焦店镇党委副书记
2003.06—2005.03 新华区焦店镇党委副书记、人大主席团主席
2005.03—2005.08 新华区西高皇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副组长(期间2002.09—2005.06在重庆通信学院计算机应用专业学习)
2005.08—2006.01 新华区西高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
2006.01—2010.08 新华区矿工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、办事处主任
2010.08—2010.09 新华区矿工路街道党工委书记、办事处主任
2010.09—2011.10 新华区矿工路街道党工委书记
2011.10—2012.02 新华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、办公室主任
2012.02—2015.10 新华区政协副主席(期间2009.09—2012.07河南省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学习)
2015.10—2019.04 新华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、副区长
2019.04—2021.08 中共新华区委常委、统战部部长(2020.06—2021.08兼任新华区政协党组副书记)
2021.08至今 中共叶县县委常委,叶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
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。负责发展改革、财政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、自然资源、城乡规划、投融资、统计、金融、项目建设、应急管理(消防救援)、营商环境、政务公开、政务服务、交通运输、公路、工业和信息化、邮政、电力、片区改造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、盐业生产和盐业企业改制、物资等工作;协助县长分管审计工作;负责分管领域的放管服改革、生态环境、安全生产等工作。
分管县政府办公室(金融工作服务中心、热线服务中心)、县发改委(营商环境事务服务中心、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)、县工信局、县财政局、县人社局(劳动就业服务中心、市社会保险中心叶县分中心、综合保险中心)、县自然资源局、县统计局、县应急管理局、县交通运输局、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、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、县消防救援大队、县市场监管局(盐业生产)、县物资公司。
联系县人大、县政协、县监察委员会、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、叶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、县科协、县老促会、县总工会、县工商业联合会、县税务局、县邮政局、县供电公司、国家统计局叶县调查队(县社会经济调查中心)、人行、银监办,各银行、保险公司驻叶单位、县机动通信局、县石油公司、县移动公司、县联通公司、县电信公司、铁塔公司平顶山分公司叶县办事处。